03-31 西安石油大学七届三次届教代会提案征集要求
03-05 永寿县永平镇党委、镇政府致我校的感谢信
11-25 关于陕西省教科文卫体系统模范职工之家、模范职工小家、优秀工会之友、...
07-05 西安石油大学工会会员交纳会费管理办法
03-07 致全校女教职工“三八国际劳动节”的慰问信
04-21 关于举办2021年教职工运动会的通知
04-13 2021年西安石油大学教职工运动会 竞赛规程
04-13 关于举办2021年西安石油大学教职工运动会的通知
04-12 关于开展“春华秋实七十载 砥砺前行谱新篇”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
03-03 致全校女教职工“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”的慰问信
12345
  • 提案工作委员会工作职责
  • 民主管理工作委员会工作职责
  • 青年工作委员会工作职责
  • 文体工作委员会工作职责
  • 福利工作委员会工作职责
  • 女职工委员会工作职责
  • 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职责
  • 西安石油大学 二级单位教职工代表...
  • 关于修订印发《西安石油大学 教职...
  • 第七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八届工...
  • 西安石油大学五届六次教代会提案表
  • 西安石油大学教代会日常工作岗位职责
基层工会
网站首页 » 基层工会 » 正文
院(系)级单位教职工代表大会

发布时间: 2011-04-07 11:45:53   作者:西安石油大学工会   浏览次数:

第二十五条 院(系)级单位教职工代表大会(以下简称二级教代会),是院(系)级单位管理体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,是教职工对本单位工作行使民主权利、参与民主管理、进行民主监督的基本制度和基本形式。二级教代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,遇有三分之一以上代表或教职工的建议,可以召开临时会议。院(系)级教代会代表产生方法与校级教代会代表的产生方法相同,但名额比例上应多于校级代表,校级代表一般应为院(系)级单位教代会代表。人数不满50人的单位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具有民主管理性质的教职工大会,这类教职工大会的职权等同于教职工代表大会。

第二十六条 二级教代会或教职工代表大会按照《西安石油大学院(系)级单位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》组织实施。

上一条:西安石油大学第八届部门工会委员会名单   |    下一条:西安石油大学先进职工之家评选条件
版权所有:西安石油大学工会
地址:陕西省西安市电子二路东段18号 邮编:710065
电话:029-88382246
技术支持:信息中心